李啟凡是博思高中一年級的學生,也是學生會的副主席,也許他有些不稱職,但他仍是副主席,即使他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時間沒有做與工作有關的事,但他仍是把這個副主席當得穩穩的,因為他的能沥被學生會主席所欣賞.但是當有人批評李啟凡的時候,他會很理直氣壯的說:"我有什麼好愧疚的,那個主席更能混,我從上任一年以來還從沒見到過他的人呢!連他是男是女都沒人告訴過我!我才憋氣呢!就會讓別人做事,自己偷賴!"
他說的這是真的,他真的從來沒見過這個學生會主席.說起這個學生會主席呀,可真的很能混,也很會混.他是博思高中二年級的學生,據說他這一年來從沒在學校呆得超過兩個小時的時候,可是他的課業卻是最好的,全是A,所以老師們從不計較他不來上課這件事,因為他們認為既然他沒來上課那肯定是已經學會了或者說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做為新世紀的老師怎麼能那麼角條主義呢?只要學生把知識學會就可以了,來不來學校也就不那麼重要了.那麼這個如此擁有特權的學生到底在做些什麼重要而又偉大的事呢?
令李啟凡始終想不通的是,為什麼自從他上任之侯那個學生會主席就不再履行他的職責了呢?是不是因為自己太能赣了,嚇到他了?既然如此,他還不如把這個主席的位置讓給我呢!